“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安全和发展要同步推进。”2016年4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提出要“坚持政策引导和依法管理并举”,“加快网络立法进程,完善依法监管措施,化解网络风险”。习总书记的讲话为构建网络安全法律保障机制指明了方向,拓展了建设网络强国、提升网络空间国际治理能力的路径,是我国网络安全战略、顶层法律制度和具体规章制定的驱动力和催化剂。
法律的防御和应急处置措施可以缓解单纯技术理性思维的狭隘和弱点,开拓网络空间治理的新思路、新视野和新局面。为推动我国网络空间法治建设,相关部门和机构及时落实了习总书记“4·19讲话”精神,根据我国社会制度和网络市场发展形势,制定了基础性和综合性的《网络安全法》及配套制度,颁布了顺应国际网络空间发展并具有中国特色的战略规划,为打击网络霸权、防范恐怖主义和处罚网络犯罪提供了有力支撑。
顶层设计发布:提升我国网络空间治理的综合能力
2014年2月,我国成立“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网络安全被提升至国家安全战略的新高度,与“发展”进入同等优先级,开启了我国网络空间治理的全新范式。该机构的成立有利于“集中力量干大事”,统筹国家优势资源统一设计我国网络安全制度。习总书记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提出“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的重要论断,由此开启了我国网络空间安全治理的顶层设计,网络安全成为国家综合国力提升和安全能力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
2014年7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巴西国会做《弘扬传统友好共谱合作新篇》的演讲中强调,“国际社会要本着相互尊重和相互信任的原则,通过积极有效的国际合作,共同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2015年12月,习总书记出席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提出要“保障网络安全,促进有序发展”和“构建互联网治理体系,促进公平正义”。
网络对社会生态的全面覆盖和渗透为我国社会转型和创新发展提供了广阔平台,但虚拟社会的包容性、多层次在为政府监管带来机遇和福音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可忽视的问题和挑战。为了更好的预防风险,为网络安全立法提供指导思想和行动方向,继“4·19讲话”之后,2016年10月,习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会议上再次强调网络空间治理的迫切性,提出“加快推进网络信息技术自主创新,加快数字经济对经济发展的推动,加快提高网络管理水平,加快增强网络空间安全防御能力,加快用网络信息技术推进社会治理,加快提升我国对网络空间的国际话语权和规则制定权,朝着建设网络强国目标不懈努力。”
习总书记的系列讲话为我国网络空间安全建设提出了顶层设计,奠定了我国网络空间安全治理的法治化方向,明确了网络空间发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和解决对策,使得“总体安全观”思想下应构筑的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愈加清晰,也为网信部门未来工作的系统性开展提供了战略思路和重点方向。
具体制度落地:保障我国网络空间治理的单点突破
网络空间是对现实社会的高度还原和超越,涉及机构、人员、信息等多个元素,不仅需要顶层设计的整体布局,也需要具有针对性的细则,保证国家的大智慧、大谋略、大方向能够落到实处,从各方面深入净化网络环境。习总书记“4·19讲话”深度解析了我国网络空间法治化建设的重点需求,成为具体制度落地的引擎,监管部门加速了网络信息内容治理、人才培养、信息共享等制度的科学化、专业化构建,形成了自上而下的治理体系。
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网络安全法》,是我国站在全局性、前瞻性视角对网络社会进行治理的重要举措。该法提出网络安全战略和人才培养战略,明确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国家安全审查、监测预警和信息通报等制度,切实体现了习总书记“4·19讲话”中强调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体系、网络内容建设、人才培养”等内容,增强了网络安全的态势感知和防御能力。《网络安全法》的颁布响应了习总书记提出的“全天候全方位感知网络安全态势”的基本要求,弥补了网络安全法律保障机制上位法律制度的缺失,对下位法律和专门制度的开展实施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针对互联网信息内容治理,习总书记提出要坚决打击“利用网络鼓吹推翻国家政权,煽动宗教极端主义等”;坚决管控“利用网络进行欺诈活动,散布色情材料等”。《网络安全法》第十二条对此进行了贯彻落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部门也发布了一系列配套制度。2016年7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制止虚假新闻的通知》,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文化部印发《关于加强网络表演管理工作的通知》;9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11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这些办法和规定对不同主体设定更细致的管理义务,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期为上亿民众营造一个清朗的网络空间。
针对人才培养,习总书记提出“网信领域可以先行先试,抓紧调研,制定吸引人才、培养人才、留住人才的办法”,《网络安全法》第二条和第二十条规定“国家支持培养网络安全人才;采取多种方式培养网络安全人才,促进网络安全人才交流。”2016年6月,发改委、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网络安全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意见》,积极响应习总书记的号召和《网络安全法》的规定,要求加快网络安全学科专业和院系建设,创新网络安全人才培养机制并完善配套措施。
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时代,信息共享成为增进人民信任、创建智慧和阳光型政府的有效手段,传统的以发展为主要目标的政府监管已经被安全和发展并重的观念所取代。针对信息资源共享,习总书记提出要“打通信息壁垒,构建全国信息资源共享体系,更好用信息化手段感知社会态势、畅通沟通渠道、辅助科学决策”。信息资源共享亦离不开政府的监管和指导,2016年9月,国务院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提出政务信息共享的四大原则和制定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的要求,有助于推动政府机构高效运行和增强政府诚信,建立基于实证管理公众的效率、法治、开明政府。
对于习总书记尤其强调的“加快构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体系”,《网络安全法》专设一章“网络运行安全”进行重点保护,明确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具体范围和安全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制定”,相信有关部门会尽快推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办法的制定与实施。此外,2017年2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的《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审查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对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产品和服务进行网络安全审查。”
战略规划觉醒:构建我国网络空间治理的整体格局
习总书记提出的“坚持政策引导和依法管理并举”要求,和《网络安全法》第四条规定的“国家制定并不断完善网络安全战略,明确保障网络安全的基本要求和主要目标”,推动了网络安全战略文件的出台。我国接连通过两份网络安全战略文件,实现了法律和政策的齐头并进和良性互动,为当下和未来网络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制定奠定基石。
2016年12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明确了我国网络空间治理的五大目标,提出四项原则并确定九个战略任务。这是我国第一次正式发布网络空间安全战略,凝聚了集体的智慧,为我国网络安全立法的专门化、程序化提供了指导思想,实现了与国际社会接轨且保持独特优势的网络空间治理路径。
2017年3月,外交部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网络空间国际合作战略》,以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为目标,以和平发展、合作共赢为主题,提出网络空间国际合作的四项原则、六个战略目标和九个行动计划。国际合作站略的发布阐明了我国在全球网络空间治理中的重大立场,改变了我国在国际网络空间战场上博弈的被动局面,避免了我国政策被边缘化的风险。“共治和普惠原则”则表明我国希望与世界各国人民共同治理网络空间的善意和决心,帮助赢得其他国家和民族对我国治理网络空间能力的认同。
落实“4·19讲话”:加快实现中国网络强国建设
安全是网络健康持续发展的生命线,而法律可以为安全构筑坚固的屏障,防御或减弱风险的攻击性。习总书记“4·19讲话”开启了我国网络安全战略和法律制度规划的全新时代,为我国从网络大国跻身网络强国配置了保障机制。网络空间已经不单是物理空间的虚拟表现和升华,其自身凝聚的强大意识能够对现实社会形成反射和制约,需要具有防御和威慑能力的强制性法律保障体系。我们应继续研究和领会习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循序渐进,稳步推进网络空间治理的政策和法律建设,积极寻求应对挑战的创新性方法,加速实现建设网络强国的目标。
加快网络主权制度的落地实施。网络主权是习总书记明确提出的网络空间治理思路,兼顾世界各国的国家安全和利益,增强了我国制定网络空间规则的国际话语权。我国应尽快明确网络主权的含义、边界和执行标准等,主导网络主权成为可遵从的国际共同规则。
支持特殊政策发展,汇聚天下英才。习总书记“4·19讲话”强调,“网络空间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竞争。对待特殊人才要有特殊政策。”我们应积极响应总书记号召,重视人才建设,创造宽松的环境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为网络强国的建设汇聚力量。
持续完善法律制度,重视法律对技术的促进作用。由于技术存在天然漏洞和短板,需要充分发挥法律对行为的指引作用和对违法犯罪分子的震慑功能。相关机构应继续深入学习习总书记有关网络空间安全的治理思路,不断制定和调整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信息共享、互联网信息内容治理等具体制度。
加强监督,提高法律的执行力。遵照习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我国颁布了《网络安全法》及相关配套制度,发布了网络安全空间战略,标志着我国渡过了网络安全顶层政策设计和上位法律制度构建的“真空期”,进入全面“依法治网”时代。我们应持续贯彻习总书记指示,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提高法律的遵从意识和执行力度,使其真正成为维护网络空间和国家安全的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