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着眼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问题,并聚焦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和加强党内监督,对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作出了新的制度安排,在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全会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制定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抓住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笔者认为,从历史经验来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对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的继承发扬。我们党之所以坚强有力,一是靠理想信念,二是靠铁的纪律。而坚定理想信念、严明党的纪律,根本途径就是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这也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所在。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逐步形成了以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等为主要内容的党内政治生活基本规范,维护了中央权威和全党团结,确保了党的坚强领导。
从现实针对性来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的治本之策。新形势下,个别地方部门和干部忽视了党内政治生活,放松了在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等方面对自己的要求,导致自由主义、分散主义、以及“家长制”、独断专行等不良作风的出现。因此,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政治生态问题,深刻指出:“加强党的建设,必须营造一个良好从政环境,也就是要有一个好的政治生态。”六中全会把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基础工作来抓,可以说是营造风清气正党内政治生态的治本之策。
从工作的部署来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依规治党、制度治党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深刻指出,新形势下坚持从严治党,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他说:“从严治党靠教育,也靠制度,二者一柔一刚,要同向发力、同时发力。”笔者认为,我们党前一阶段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及目前正在深入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都是思想建党、以德治党的重要内容,重在通过经常性的思想教育来教育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六中全会审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重新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则是在坚持思想建党、以德治党的同时,强化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重要举措,真正体现了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以德治党与依规治党的紧密结合。
在全面总结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生动实践的基础上,六中全会把监督作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举措,为此专门修订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既继承吸纳了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制度规范,又全面总结了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生动实践,有很多重大创新。
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针对新形势下很多党员干部理想信念缺失、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总开关”出了问题的情况,强调必须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建设,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了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放到了“新12条”的首位。全会还基于“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这一认识,把监督作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举措。不仅在《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第11条予以强调,还专门修订了2003年制定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将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作为监督的重点对象,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坚持党内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构建了严密的监督体系。笔者认为,《准则》和《条例》的实施,必将大大增强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从而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在新的时代条件下,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必须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在党内努力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只有风清气正,我们党才能坚强有力,才能团结带领全体人民为了实现美好的蓝图而共同奋斗。
(作者张健系全国党的建设研究会特邀研究员,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