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机关各党支部、直属单位各党委(总支、支部):
为纪念建党95周年,集中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弘扬正气、树立标杆,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坚定信念、对党忠诚,履职尽责、奋发有为,厅直属机关党委决定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在全厅广大党员干部中始终走在前、作表率,在工作实践中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在工作实践中事迹突出。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是: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动向党中央看齐,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推动发展、深化改革、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发挥模范带动作用,在推进工业和信息化事业发展中作出积极贡献。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二、推荐数量及程序
根据党员数量及各基层党组织实际情况,初步确定推荐数量:优秀共产党员共50人(厅机关20人,直属单位20人,机关老干部党总支部10人,由老干部党总支部组织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10人;先进基层党组织10个。
各基层党组织要坚持标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务求每个推荐对象都能经得起检验。
(一)民主推荐。各基层党组织按照评选推荐条件和推荐数量在全厅机关和直属单位范围内进行推荐,填写《省工信厅先进典型推荐表》(附件1),于5月25日下班前报机关党委。机关党委会同人事处、纪检组进行统计,依得票数确定初步推荐对象。
(二)认真评选。各基层党组织于6月3日前将初步推荐对象的事迹材料电子版(不超过1000字)报机关党委。由机关党委根据事迹材料,结合日常表现提出推荐评选建议。
(三)组织考察。厅机关党委会同人事处、纪检组对初步推荐对象进行考察,多方面听取厅领导、党员干部及群众意见,报机关党委会研究,确定拟表彰对象。拟表彰对象按要求填报《省工信厅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省工信厅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表》(附件2)。
(四)典型公示。对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
(五)决定表彰。将拟表彰对象推荐、考察、公示结果报厅党组审定后予以表彰。
三、具体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这次评选表彰活动是我厅“两学一做”的重要内容和载体,各基层党组织要把这次推荐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严格掌握评选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严格审查,保证推荐质量,真正把表率作用好、事迹突出的先进典型推荐上来。
(二)要营造氛围。要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纪念建党95周年之际,集中开展党内表彰活动,着力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立足岗位,创先争优,积极进取,建功立业,发扬“认真、精准、协作、攻坚”的工信精神,在全厅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全面推动工业和信息化发展。
联系人:张晓智
联系电话:88904512
邮箱:gxtdangwei@sina.com
附件:1.省工信厅先进典型推荐表(机关)、省工信厅先进典型推荐表(直属单位)
2.省工信厅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省工信厅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表
中共game36528365365直属机关委员会
201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