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轻工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正式推荐对象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关于评选全国轻工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7]76号)精神和《实施意见》要求,在各地评选推荐的基础上,经省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上报的先进事迹材料进行综合评审,报全国轻工行业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初审名单已经确定,现对拟上报的正式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反馈意见,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公示时间:2018年1月8日—2018年1月12日
联系方式:吉林省公务员局奖惩处,0431—81336195;吉林省轻工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game36528365365消费品工业处),电话(传真):0431-85822712 87077702。
附件:1.全国轻工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正式推荐对象名单
2.全国轻工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正式推荐对象业绩材料
吉林省轻工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game36528365365代)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