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工信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梅河口、公主岭市工信局,各有关企业:
我省是煤炭资源相对枯竭省份,近年来,煤炭供需矛盾突出,今年全省煤炭总需求量7200万吨左右,省内煤炭产量预计1300万吨左右,全年预计煤炭调入量5900万吨,对外依存度高达80%以上,其中冬季采暖期需从省外调入电煤3000万吨以上,电煤缺口很大。自2016年以来,为提高冬季电煤应急保障能力,厅党组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各市州工信局积极推动,企业主动响应,谋划培育了一批储煤企业,为我省冬季电煤应急保障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有效缓解我省冬季电煤供应不足的紧张局面,确保每年冬季供热供电稳定运行,我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遴选优质储煤企业建立“吉林省储煤企业库”,同时确认一批省级储煤基地。我厅将对纳入“吉林省储煤企业库”内的企业和省级储煤基地进行年度考核,实施动态管理,做到有进有出,确保应急电煤保障供应安全。
遴选“吉林省储煤企业库”的企业要符合下列条件:
1.吉林省内注册的煤炭经营合法企业。
2.储煤企业要有大局观念,敢于担当,社会责任心强,服从属地政府应急调度。
3.年度经营规模50万吨以上。
4.具有齐全的装卸队伍、装卸设备、煤质化验设备和技术人员等。
5.具有较大规模的储煤场地(或长期租赁),静态储煤达到10万吨以上,储煤场地符合环保、安全等要求。
6.优先入选的条件:
一是储煤场地内具有铁路专用线的企业;二是具有物流队伍的企业。
本次遴选工作本着储煤企业自愿申请,属地市州工信局推荐申报的原则进行。请各市州工信局将推荐企业名单及相关材料于12月28日之前报省工信厅资源处。
联系人:操龙兵
电 话:0431-88904578 88914475(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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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