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省级两化融合(智能制造)示范试点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工信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工信局: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和《中国制造2025吉林实施纲要》,示范推进智能制造,促进两化深度融合,我厅信息化推进处与装备工业处联合组织2017年省级两化融合(智能制造)示范试点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一)在吉林省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的工业企业。
(二)企业重视信息化项目建设,有稳定的信息化管理团队和较强的创新意识,能为信息化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企业具备较好的信息化基础,在降低运营成本、缩短产品研制周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产品不良品率、提高能源资源利用率等方面取得成效,具有良好的增长性和推广示范效应。
(四)被评为2016年省级两化融合(智能制造)示范试点企业无需重复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企业填写两化融合(智能制造)示范试点企业调查表(见附件1)和申报书(见附件2),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三份胶装成册,报送当地工信部门。
(二)各地区工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含所辖市、县、区)申报工作,优先推荐基础条件好、成长性强的企业。各地区推荐企业数量不少于5个。
(三)请各地区于12月22日前,将纸质版材料和地区推荐意见报送省工信厅信息化推进处,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我厅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示范试点企业。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汪 洋 0431-88905729
张勇军 0431-85803076
邮箱:xxhtjcwangyang@126.com
附件:1.吉林省两化融合(智能制造)示范试点企业调查表
2.吉林省两化融合(智能制造)示范试点企业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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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