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互动交流 >> 新闻发布会 >> 吉林省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相关情况新闻发布会
吉林省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相关情况新闻发布会
W020150528319588518668.jpg

吉林省政府新闻办于2015年5月27日(星期三)上午10时在省政务大厅新闻发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请game36528365365副厅长孙大维解读《关于支持小型微型...

文字直播
·[吉林省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 相关情况新闻发布会]:
    吉林省政府新闻办于2015年5月27日(星期三)上午10时在省政务大厅新闻发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请game36528365365副厅长孙大维解读《关于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有关情况,出席发布会的还有省财政厅企业处倪春喜处长、省人社厅政策研究室高忠飞副主任、省地税局政策法规处胡铁寨处长、省工商局个体处崔益民处长、省银监局城市商业银行监管处王宏处长,他们一并回答了记者提问。中国新闻社、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香港文汇报、香港大公报、吉林电视台、吉林人民广播电台、吉林日报等18家媒体的20余名记者参会。吉林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杨红军主持了本场新闻发布会。[ 05-28 08:53]
 
·[孙大维(game36528365365副厅长)]:
各位记者朋友: 
  上午好! 
  4月13日,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银监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这是贯彻十八大、十八大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重大举措。此次出台的《意见》是针对小型微型企业发展中普遍反映出的困难和问题,在强调落实好已有的支持政策的基础上,从财政扶持、税收优惠、金融支持、公共服务、政策信息互联互通等方面提出了十条政策措施,努力推动实现精准扶持,对提高小型微型企业成活率和生存质量,促进我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长期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下面,我将有关情况作简要介绍。 
  一、《意见》制定的依据和过程 
  为确保小微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2014年12月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研究确定了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金融、财税、创业等十条措施。按照省政府要求,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银监局等相关部门迅速组织开展了省里扶持政策的相关调研和准备工作,并广泛征求了16个省直相关部门的意见,在借鉴以往政策基础上,结合我省小微企业的实际,联合起草了《吉林省关于进一步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意见》,经省政府同意,以六个部门名义联合印发。 
  二、《意见》的着眼点 
  一是着眼于小微企业这一特殊群体。政策支持主要是针对小微企业这一特殊群体,不含大中型企业,目的就是要加大对小微企业支持力度,发展实体经济,使政策更有针对性。二是着眼于解决小微企业面临普遍存在的问题。对扶持政策措施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整合和集中,将税收、融资、场地、用工、服务等方面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制定了相应的扶持政策,重点加以解决。三是着眼于保持相关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充分考虑到与国家近期出台的政策相衔接,将国家关于小微企业的扶持政策融入到意见中,同时在保持原有相关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基础上有所突破。四是着眼于可操作性。以往的政策意见缘于小微企业量大面广,政策牵扯到方方面面,有些方面可能原则和宏观,此次《意见》更加简洁,更加具有操作性对于小微企业来说直截了当,是一个能够立即执行的,可以操作的文件。 
  三、《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从财政支持、税收优惠、融资担保、金融支持、创业基地建设、用工等方面提出了十条政策性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在财政支持方面。明确要求现有省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的使用向小微企业倾斜,确保支持和服务小微企业资金总额度达到引导资金总额的50%以上。同时,鼓励市县政府建立专门用于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与省级资金配套使用。 
  第二,在税收优惠方面。规定小微企业从事国家鼓励发展的投资项目,如果进口项目自用而且国内又不能生产的先进设备,它进口的时候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免关税。 
  第三,在解决创业用地方面。明确政府要加大财政资金对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的建设支持力度,鼓励各地建立创业基地、孵化园、服务业聚集区,通过创业基地的建设来解决小微企业的困难。同时也鼓励大企业带动小企业,带动上下游的小企业,通过以大带小实现上下游的聚集发展,给他们创造良好的生存和发展的商业生态。 
  第四,在缓解用工难、缺人才方面。按照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相关费用减免,另外符合条件的要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为到小微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免费保管档案,免费提供更多公共服务等。 
  第五,在缓解融资难融资贵方面。规定政府要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和小额贷款支持。鼓励各级政府发展政策性担保机构,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的财政支持力度,对小微企业担保的额度,比例要有所提高,要综合运用多种方式为他们提供综合性的融资担保服务。鼓励各类金融机构特别是大银行要充分利用机构和网点的优势来加大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建设力度,小型银行也要调整自身的信贷结构,重点支持小微企业,包括区域经济的发展。同时要大力推进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投资设立民营银行等金融机构,主要服务于小微企业。 
  第六,在构建政策信息的互联互通机制方面。要建立支持小微企业信息的互联互通机制和建立小微企业名录,使企业能够集中地了解国家各类支持和扶持的优惠政策,同时推动政策落实,享受的信息公开、透明,形成对小微企业扶持的长效机制,同时也能避免在政策实施过程中从不同角度存在的一些道德风险。 
  第七,在加大政府购买服务方面。提出要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小微企业提供更多的免费公共服务,对政府不便做也做得不太好的,交给公共服务机构和市场来做,为小微企业提供更加专业化的服务。 
  四、下步重点工作 
  2015年全省小微企业发展要以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和省直六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为主线,以小微企业普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为导向,按照省政府关于实施定向精准调控稳定经济增长的总体要求,持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推动我省小微企业实现持续健康发展,为全省经济稳增长提供强有力支撑。省直各部门都将围绕部门职能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意见,省工信厅将着力推动小微企业创业孵化基地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高创业成功率;省财政厅将着力落实和创新公共财政支持小微企业的方式方法,争取有限资金发挥更大作用;省地税局将着力挖掘现有潜力,尽最大努力减免企业税负;省人社厅将着力缓解企业面临的用工难、负担重等问题;省银监局将着力推进金融创新,增加对小微企业的有效供给。在全力推动政策落实上重点抓好几下几工作。 
  一是深入抓好意见的宣传贯彻落实。省工信厅将充分发挥全省突出发展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协调作用,积极配合政府、人大、政协深入相关部门和市县督查《意见》和相关配套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找出政策不落实的症结并加以解决。 
  二是继续完善相关政策体系。对现行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相关政策执行情况以及政策效应进行梳理评估,对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统筹协调。 
  三是细化各项扶持措施。坚持因地制宜,针对小微企业面临的不同问题,进行分类指导,重点围绕融资、用工用地、减负、服务等方面,不断创新和完善配套措施和办法,真正让小微企业享受到政策红利。 
   以上,是我对省直六部门联合出台的《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总体情况的简要介绍。 
  下面,我愿意回答大家的提问。 [ 05-28 08:55]
 
·[1.香港大公报]:
    我是大公报记者。您好,请介绍下省工商局在服务小微企业发展方面的相关情况?[ 05-28 08:56]
 
·[崔益民]:
  在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方面,放、管、扶是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一直遵循的基本原则和努力方向,与市场主体需求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同步,在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改革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自去年3月1日起,取消了各类公司最低出资额限制,实行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公司在办理工商登记时无须验资,极大简化了手续,降低了创业成本。二是简化住所登记手续。我省出台的《吉林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允许一照多址和一址多照,允许符合条件的住宅改为商用,极大释放了现有场地资源,激发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情。三是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通过进一步的简政放权和行政审批清理,国务院保留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34项。我局及时跟进,积极协调相关厅局,建立了部门间信息通报机制,实现工商部门和许可审批部门之间有序衔接。四是开通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作为商事制度改革配套措施,我局积极建设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全面公示工商部门掌握的企业登记、备案和行政处罚信息。对降低市场交易风险、促进企业诚信自律起到了重要作用。五是市场主体年检验照改为年度报告制度。废除市场主体年检验照制度,实行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由市场主体向政府负责改为向社会负责,由政府监管改为信用监管。至4月末,已有60余万户市场主体完成年度报告。 
  商事制度改革创造了宽松的市场准入环境,极大地激发了市场活力和投资热情,截至4月底,全省实有各类市场主体161.92万户,同比增长11.38%,1至4月,全省新登记市场主体为7.92万户,其中绝大多数是小微企业。 
  下一步,我们还要在积极推进建立小微企业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平台,建立小微企业名录的同时,重点抓好四项工作: 
  一是积极探索实行“三证合一”。按照国务院要求,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实现“一照一码”。二是推进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力争在2016年底前实现工商营业执照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发照和网上公示,进一步实现工商登记便利化目标。三是继续创新工商登记注册方式。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统一要求,积极开展企业名称登记改革试点,试行对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程序,努力构建便捷有序的市场退出机制。四是构建权责一致的后续监管体系。按照“谁审批、谁监管”和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梳理各部门监管责任清单,明确监管职责,探索建立部门监管、企业自治、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 05-28 08:57]
 
·[2.中国日报社]:
    我是中国日报记者。我想请问工信厅厅长,请问目前我省融资性担保行业有多大规模?我省在支持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方面有哪些财政政策?[ 05-28 08:58]
 
·[孙大维]:
  我省目前共有融资性担保机构199户,注册资本金规模230亿元,年平均担保额1200亿元,在支持小型微型企业融资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目前,我们积极鼓励各级政府出资设立政策性担保机构,支持既有政策性担保机构引入社会资本实施股份制改造,引导民营担保机构出资人持续注资担保机构,主要目的是不断扩大全行业资本金规模,提升担保能力,更好地为小微企业提供高质量的融资担保服务。 
  融资担保行业是高风险低收益行业,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力度对于调动担保机构经营积极性尤为重要。近几年,为缓解我省中小企业融资难现状,调动银行类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积极性,设立了省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同时,为进一步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我省中小企业发放贷款的力度,省财政每年安排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补助资金1000万元,用于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业绩考核奖励。2015年省财政加大了对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扶持力度,已增加到2000万元,并出资2亿元支持设立吉林省小微企业担保有限公司,专项做小微企业贷款担保业务,帮助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 [ 05-28 08:59]
 
·[3.吉林人民广播电台]:
    我是省电台记者。我想问一下王宏处长,请问积极创新还款方式和抵押方式有哪些举措?[ 05-28 09:00]
 
·[王宏]:
  为更好的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银监会相继出台了诸多措施,尤其去年提出了对流动资金周转贷款到期后后仍有融资需求,又临时存在资金困难的小微企业,经金融机构调查和评审,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以办理续贷。同时要求金融机构科学运用循环贷款、年审贷款等便利借款人的业务品种,减轻小微企业还款压力。同时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强业务创新,扩大抵质押范围,从以往的固定资产抵押扩展到土地收益权抵押、林权抵押、应收账款抵押、仓单抵押、专利权抵押等,多措并举切实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 05-28 09:01]
 
·[4.中国新闻社]:
  我是中新社记者。小微企业在创业初期普遍遇到的难题是创业场地紧缺,请问工信厅是如何破解这一难题的?还有哪些降低创业成本的具体措施? [ 05-28 09:02]
 
·[孙大维1]:
  小微企业(或创业者)在创业初期最需要帮助解决的就是创业场地问题,我们工信厅针对这一普遍问题,有针对性地启动了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包括创客空间(微型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有效缓解了创业场地紧缺问题。我们鼓励和支持创业孵化基地强化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具体体现在:一是创业小微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36个月)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厂房租金按照市场价格70%收取;二是大学生和复(转)军人创业进驻创业孵化基地,厂房租金在减免30%的基础上再减免30%,也就是按照市场价格的49%收取;当然,也有部分创业孵化基地还有更为优惠的政策,比如:创业小微企业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前6个月(在限定面积内)不收取房租,期满后按规定收取;或者实行“免三减二”的房租优惠政策,即前三年不收取房租,后两年减半收取。今后,我们会加快孵化基地建设速度,进一步扩大总量,以满足更多创业者的需求;同时鼓励和支持创业孵化基地在厂房租金减免的问题上做出更大的让步,让创业者的经济负担变得更小,发展更快。 [ 05-28 09:03]
 
·[5.香港文汇报]:
    我是文汇报记者。我想分别提问人社厅和地税局的领导。第一个问题是,请问我省在政策性金融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和促进创业就业方面有哪些更加具体的优惠措施?第二个问题,请问小微企业目前适用的优惠政策主要有哪些方面,如何落实好这些税收优惠政策。[ 05-28 09:04]
 
·[高忠飞]:
    小微企业的发展对于促进创业就业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是落实我国积极就业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日前国务院专门发文,明确要加大扶持力度,发挥小微企业的就业主渠道作用,并将“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统一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在额度和贴息方面也做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这项工作在我省启动运行十余年来,取得了积极成效,截至今年4月末,全省已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85.8亿元,累计带动就业76.2万人,其中一大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从中受益。在优惠政策方面,我省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进行了完善、补充,具体地讲,一是突出对小微企业重点扶持,在原有基础上,积极探索多种反担保模式,比如通过抵押、质押、第三方担保机构、联保、典当,以及允许创业孵化基地或创业园为基地园区内创业实体提供担保等,进一步降低门槛;二是贷款扶持的额度上限在国家政策规定的200万元基础上,我省政策进一步放宽,提高到400万元;三是对于符合条件规定的小微企业贷款,财政部门可以按照一定比例予以贴息,这样可以大大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使企业在自身发展中享受到政策的优惠。[ 05-28 09:05]
 
·[胡铁寨]:
  我来回答一下第二个问题,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部署要求,支持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发展和创业创新,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陆续出台了一些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包括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减免税优惠政策和免征小微企业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有关政府性基金。(详见《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手册》) 
  税务部门将持续开展政策宣传、加强业务培训、简化优惠备案手续、完善纳税申报软件、优化纳税服务等措施。 一是制定了由小微企业“自主申报,自行享受”的便捷、高效的优惠政策执行模式;二是加大优惠政策宣传力度,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编印了《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手册》免费送达至每一户小微企业,地税机关根据上年汇算清缴数据整理出本年度可能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的纳税人名单,逐一送达专门的《税务事项告知书》,确保每户应享受税收优惠的小微企业“应享尽知”。三是税务部门在办税服务厅设立纳税服务咨询中心,同时,依托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务网站“局长信箱”受理纳税人投诉。一旦纳税人反映应享受未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情况,各地税务机关有专人全程负责,并于接收当日转办,迅速调查核实,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 05-28 09:06]
 
·[6.吉林电视台]:
  我是吉林电视台公共新闻频道第一播报记者。我想问财政厅的领导,请问意见中提到我省要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对小微企业的支持,那么我省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基金建立情况如何? [ 05-28 09:07]
 
·[倪春喜]:
 
  多年来,省财政与各专项资金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各项专项资金紧紧围绕着我省经济发展的重心,为小微企业“雪中送炭”,使其走出困境,在财力有限、民生保障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省财政积极多渠道筹措资金,增加了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规模。同时,为充分发挥各类投资基金的作用,建立完善运行机制,实现有效投放,带动各类社会资金投入民营经济,财政部门积极探索创新财政资金支持企业的方式,更好的发挥其杠杆作用,设立了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基金。该基金通过市场化运作,采用循环有偿使用管理模式。主要采取参股包括创业投资企业在内的各类股权投资企业、融资性担保公司。通过基金这种间接的支持方式,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 
    发稿人:赵祥明[ 05-28 09:08]